盈科青岛刑事法律事务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管委会副主任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股权高级合伙人
盈科全国诈骗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
盈科山东区域第一届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
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副主任
青岛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青岛市信访局听证员
青岛大学法学院实践导师
青岛市涉信涉访律师
一、曾办理过2011年公安部一号案件聂某涉黑案件的刑事辩护、威海市黄某贩卖7公斤冰毒 不予起诉案件、赵某故意杀人案等十余起大案要案,成功办理过十几起无罪案件,其中包括法院 宣告无罪的案件:
1、2011年,参与公安部一号案件青岛聂某涉黑集团的刑事辩护,被告人被指控故意伤害致 人死亡、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多个罪名,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2、2012年,担任被告人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辩护人,被告人当庭被宣告无罪。
3、2013年,担任被告牛某故意伤害致死一案辩护人,被告人最终被判处缓刑。
4、2015年,被告人迟某被指控涉嫌贩卖毒品罪,将罪名变更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最终刑期 由有期徒刑九年以上变更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5、2016年,在威海市特大贩毒案件中,作为犯罪嫌疑人黄某(涉嫌运输、贩卖冰毒6972克) 的辩护人,辩护人提出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被威海市检察院采纳,做出《不 予起诉决定书》,嫌疑人在一审开庭前被无罪释放。
6、2017年,王某因涉嫌受贿一案中,其辩护人向公安机关提交证明王某不构成犯罪的相关证据,并出具王某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被公安机关依法采纳,王某被无罪 释放。
7、2019年,李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检察院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五年以上,法院 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无罪辩护成功。
8、2020年,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历时一年多,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采纳了 辩护人的法律意见,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公安机关撤回案件,嫌疑人无罪释放。
9、2022年,临沂市沂水县监察委办理的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案件,被告人最终判决适用缓 刑。
10、2022年,于某某涉嫌诈骗罪,涉及两笔诈骗事实,累计数额近400万元,历时1年11个月, 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提交的《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充分论证了被告人主客观方面均不符 合诈骗罪构成要件,被检察院采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
11、2022年,周某涉嫌集资诈骗罪,辩护人提交的《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从犯罪主体、 行为、主观恶性、犯罪情节等方面论述了被告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检察院采取了辩护人的法律 意见,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
13、2024年,史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告人最终被判处缓刑。
14、2025年,韩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历时近两年,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提交的《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详细论述了嫌疑人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检察院采取了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
二、为多家企业提供企业刑事合规服务和法律顾问服务
1、2022年,成功为青岛某玻璃公司提供企业刑事合规服务(涉知识产权)
2、2023年,成功为青岛某物流公司提供企业刑事合规服务(涉税)
3、现为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徽铖集团有限公司,近20家公司提供常 年法律顾问服务。
1、参与编撰《“盈”的秘密:有效辩护的47个制胜思维》 法律出版社(书号ISBN 978-7- 5197-4412-0)
2、参与编撰《“盈”的秘密2:有效辩护的53个证据突破》法律出版社(书号 ISBN 978-7- 5197-6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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