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图片展示

咨询电话:

400 000 1148

图片展示

律所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号甲华润大厦B座30层

图片展示

电子邮箱:qingdao@yingkelawyer.com

图片展示
图片展示

盈科喜讯 | 盈科律师代理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获“不起诉”无罪硕果

2022-05-31 18:00:00

浏览:

2022年5月底,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政府事务与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王明芝主任带领团队所辩护的建设工程领域一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甲某串通投标罪一案”,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获山东省滨州市某区检察院滨区检刑不诉[2022]107号《不起诉决定书》,案件无罪辩护成功。


2022年5月底,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政府事务与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王明芝主任带领团队所辩护的建设工程领域一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甲某串通投标罪一案”,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获山东省滨州市某区检察院滨区检刑不诉[2022]107号《不起诉决定书》,案件无罪辩护成功


【案情简介】

本案公安侦查机关认为,山东淄博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甲某因涉嫌伙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下属的中国建筑一局集团及多家投标单位,在滨州某医院的工程项目中违反招投标法,串通围标。涉案公司被举报,甲某被山东省滨州市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单位及单位犯罪人、相关的犯罪嫌疑人对案情供认不讳,且,本案所有犯罪单位负责人、犯罪嫌疑人口供及辩解均系“认罪认罚”。犯罪单位及法人代表经多方打听辗转找到王明芝主任,请求团队技术骨干担任本案的辩护律师

【辩护及策略】

自接到案件的第一天起,王明芝主任就立刻带领团队着手跟进案件情况,其与副教授纪林繁(兼职律师)共同担任本案辩护人,团队齐心协力,辩护人积极与公安机关进行了多次沟通。

王明芝主任、纪林繁律师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后第一时间出差滨州检察院阅卷,详细研究案卷证据,与检察官沟通案情。

辩护团队在对侦查机关指控的事实及逻辑、证据进行全面分析后,发现侦查机关的移送指控逻辑不符合事实及刑法规定,也不符合本案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

后,辩护团队又从“刑民交叉角度及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进行了充分认证和研判,辩护团队发现本案存在“刑民交叉并行,以民抗刑、全案无罪”的辩护观点,并在与公诉机关沟通过程中指出“认定犯罪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提出本案不应认定为犯罪的“无罪辩护意见”。

王明芝主任在侦查、审查起诉程序中,多次带领团队向公、检机关出具《侦查程序律师意见书》、《审查起诉程序律师意见书》、《调取证据申请书》等。尤其是在案件实体证据的实证过程中,通过亲赴滨州检察院、电话、书面意见等形式与公诉机关进行了二十余次交流,全力沟通“本案应当属于民事行为范畴,不应当进行刑事惩戒”的无罪法律意见。

王明芝主任带领团队多次钻研案件材料,从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分析。具体是否涉嫌串通投标,首先必须确认是否符合“违法串通招投标”的四个法律上犯罪构成要件。通过翻阅卷宗材料,结合“串通投标”各单位负责人参与人陈述及辩解、《施工合同》、银行流水、《保证金协议》等书面证据,王明芝主任、纪林繁律师及团队成员在进行本案“模拟法庭”及“案件研讨会”后一致认为:本案虽然在外观上看存在投标公司之间串通投标的行为,但在招投标前各方就已经成立防水材料买卖合同并实际履行,进入了实质施工程序。因此犯罪单位和犯罪嫌疑人串通陪标的行为仅系民事行为,本案存在工程项目是否属于“必须应当招投标范围”的刑事考量问题。本案未对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王明芝主任带领团队多次钻研案件材料,从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分析。具体是否涉嫌串通投标,首先必须确认是否符合“违法串通招投标”的四个法律上犯罪构成要件。通过翻阅卷宗材料,结合“串通投标”各单位负责人参与人陈述及辩解、《施工合同》、银行流水、《保证金协议》等书面证据,王明芝主任、纪林繁律师及团队成员在进行本案“模拟法庭”及“案件研讨会”后一致认为:本案虽然在外观上看存在投标公司之间串通投标的行为,但在招投标前各方就已经成立防水材料买卖合同并实际履行,进入了实质施工程序。因此犯罪单位和犯罪嫌疑人串通陪标的行为仅系民事行为,本案存在工程项目是否属于“必须应当招投标范围”的刑事考量问题。本案未对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根据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基于保护人权及合同契约稳定性的立场,本案犯罪单位及犯罪嫌疑人不具犯罪主观故意,本案也未产生实质损害后果,不应作为刑事犯罪予以考量

王明芝主任、纪林繁律师为证明自己的法律观点,对此进行了详细论证。最终长达27页的有理有节、有法律事实及依据的《审查起诉程序律师意见书》被检察机关采纳。案件主办检察院对该《律师意见书》的“两据、两性”进行了高度认可,并表示会尽快将案件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研究。

最终,2022年5月下旬,滨州市某区检察院依法作出本案不构成犯罪的《不起诉决定书》。这一喜讯意味着本案不是情节轻微的“酌定不起诉”,不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存疑不起诉”,而属于法律上认定的案件根本无罪、根本不构成犯罪的“法定不起诉”

作者: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0
盈科喜讯 | 盈科律师代理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获“不起诉”无罪硕果
2022年5月底,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政府事务与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王明芝主任带领团队所辩护的建设工程领域一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甲某串通投标罪一案”,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获山东省滨州市某区检察院滨区检刑不诉[2022]107号《不起诉决定书》,案件无罪辩护成功。
长按图片保存/分享
文章推荐
图片展示

盈科官方微博: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               盈科官方微信: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 2021盈科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鲁ICP备2022000099号-1    技术支持:青岛博采网络

Copyright  © 2021盈科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鲁ICP备2021030952号-1    

技术支持:青岛博采网络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